所以我狠狠的瞪了小西一眼,让她到一边玩去,被我一瞪,小西有些委屈的离开。但每当有同事进入公司,小西都会跑到面前,指着自己的鞋子说上一声:“和我偶像的同款哟。”小西来公司的时间也不短,我们都知道她喜欢追星,外加见这小妮子难得如此开心一次,刚开始我也就懒得管。但过了两个小时,小西还在为她那双和偶像同款的鞋子而兴奋,无心工作时,我很生气的出马了。
“小西,今天你要是再这样,我可就要不客气了。”被我瞪着,小西知道是什么意思,只能低下头,开始将注意力转移到工作上。回到座位上,手机上来了条消息,是小西身边的同事发来的,说小西哭了。 我无奈的吐出一口气,坐在椅子上扬天长叹,心想这世道到底是怎么了?父母脸朝黄土背朝天的苦钱,只为孩子能有一个好的学习环境,能吃好穿好。但孩子呢?将父母辛苦赚来的生活费,买偶像代言产品,买偶像穿的衣服鞋子。
价格昂贵不说,买了不穿不用,想供拜祖宗的传世珍宝一样小心翼翼的藏着。偶像签名的东西更如同是禁品,谁也触碰不得,触碰到就立马翻脸,发气。追星,到了如今这个年代,演变成了一股潮流。 每当遇到一些疯狂的追寻族,我也在揣摩这一类人的内心到底再想些什么?我的理解中,偶像,每个人都可以有,但是得有度,还得有自己的方式。追寻偶像,一般情况是将偶像当成自己努力的目标,为自己找寻一个努力向上的理由。利用偶像来激励自己成长,提升自我价值,从而完善自我的成长。可将自己的生活,朝偶像的生活去贴近和靠近,甚至到了模仿时,我认为这就走上了弯路。 “每个人都是原创,每个新生成长的人都独一无二的存在,可为何偏偏要活成了别人盗版?”有多少人,现在正模仿偶像的生活习惯,穿着和偶像同款的衣服,去偶像走过的地方,幻象自己活成了偶像。如此方式,已违背一个人成长的本质。 提起“杨丽娟”这个名字,相信不少人都有所耳闻。而杨丽娟,就因为追星最终弄得家破人亡。1994年,杨丽娟梦到了刘德华,人生从此发生改变。到了1995年,杨丽娟已迷恋刘德华变得不可自拔,不上学,不工作,也不交朋友。
2003年,杨丽娟的父母为了让杨丽娟能见到偶像,支撑杨丽娟追星的开支,将家里房子卖掉,搬进租住的房子内。2006年,杨丽娟父亲为了支助女儿赴港追星,卖肾筹措资金。2007年,杨丽娟父亲被逼得没办法,跳海自杀。 每个人都是原创,都具有难以估量的价值,为何非要变成人人唾弃的盗版?大学时我有一个朋友,她照样也追星,但她追星的方式不同。我无法理解她为何会如此痴迷:笔记本,全是偶像的写真照片,鞋子,钥匙扣,歌曲,全都和那一人相关。 她虽然也痴迷,但我不反感,因为我所认识的她,即便追星,却从未迷失自己。她和我说过,她将他当成了自己成长的动力,每当累了的时候,想想他的成长也很艰难,内心就有了力量。每次要放弃时,想想他,心头总能有一个声音,似乎再告诉自己坚持下去。大学四年里,她每天都在学习,每天都在补充自己,独来独往,没有放弃过,没有哭泣过。大学毕业后,她四年默默的付出得到了收获,带着傲人的成绩进入社会,继续去丰富自己生活。 都说,人要是没了信仰,将如同行尸走肉。而信仰,是指引我们朝正确方向行进的风向标,是激励我们坚持和努力的力量。有人,将偶像当成了信仰,可却扭曲了信仰的本质。即便是全身上下和偶像穿得一样,将脸面整得和偶像一样,可假的终究是假的,假的永远成不了真的,这是事实,也是规则。 父母生我们,养我们,含辛茹苦,只为我们能活出一条好出路。但多少人,拿着父母的血汗钱,去给偶像过生日,买昂贵礼物送给偶像。渐渐的,活地得自己是谁都不知道。当醒悟时,只会有后悔。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