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我们再次返回东莞上班。我俩的工资都不高,只能在工厂附近租了一间便宜的单间住下来。
生活在一起后,我才发现,陈浩喜欢抽烟、酗酒、打牌,每个月的工资都花得一干二净。平时,我们各管各的钱,倒也相安无事。可自从女儿出生后,家里各项开支与日俱增,陈浩依然自顾自地吃喝玩乐,不拿一分钱给我。
因为钱的事,我们开始不断地争吵。每次一吵架,陈浩就往死里打我。实在受不了的时候,我也曾提出离婚。可陈浩都无所谓地说:“想离就离吧,当初要不是我被女朋友抛弃了,要不是想完成让我父母抱孙子的心愿,我会娶你这样的矮矬穷?”我的自尊在陈浩的咆哮和拳打脚踢中被践踏着一文不值。
倒是公婆得知我想离婚,经常劝我,为了孩子不要离婚。他们承诺,只要我不离婚,以后他们的房子和门面都留给我女儿。看在女儿和公婆财产的份上,我暂且把离婚的念头放下了。
日子就在磕磕碰碰中过了一年又一年。转眼间,女儿到了上小学的年龄。因为一直租房住,女儿从不敢带同学回来玩。我们租的那个小破屋实在太小了,除了一个房间,什么都没有,厨房和卫生间都是公用的。平时我用一条布帘把两张床隔开,我和女儿睡里面,陈浩睡外边。随着女儿渐渐长大,她特别想要一间属于自己的房间,可我们却没能力买房。
有次,陈浩回来跟我说,他有个朋友急着回老家发展,想卖掉他那套50平方的旧房子,售价仅要60万。
陈浩问我有多少存款。
我说只有10万,然后问他能拿出多少来?
陈浩满不在乎地说:“我一分也没有,但我可以回去问我父母要,剩下的我们再贷点款也差不多了。”
可是,我们回去问公婆要钱的时候,他们只同意给10万元。这意味着,我们要贷款40万元。我当着公婆的面问陈浩,以后由谁来还贷?
陈浩沉默片刻后说:“反正我没能力还贷款,你们要是能还就买,不能还就别买,省得以后房子被银行收走了,首期拿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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