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梅今年58岁。同龄人叫她“小梅”,年轻人叫她张阿姨。张阿姨32岁时生下一个儿子吴征,从小到大,吴征学习不好,也没上初中。他20岁就结婚了。现在只有26岁,但他已经是两个孩子的父亲。 不幸的是,吴征没有成长的意识,也没有作为父母、丈夫或孩子的责任感。他一年四季都住在外面,虽然他自称在做生意,但他每年都挣不到钱。 
以去年为例。一年来,吴征身上只剩下3000元。此外,他还花了1000元买了一双皮鞋,他说这是给家人的。愤怒的儿媳春华扔掉了所有的鞋子,和吴征大吵了一架。夫妻不和影响了张阿姨。 春花想一个人抚养两个孩子,但她不愿意离婚。她把所有的怒气都发泄在张阿姨身上。张阿姨每月工资3500元,包括加班费。其中,还需要支付春华3000元。即便如此,春花还常说:“你儿子把我骗到你家受苦,我还你家生了儿子,你应当给我点抚养费的。” 张阿姨今天早上哭了,因为她昨天领了工资。张阿姨只给了春华2800元。她不高兴,骂了她一顿。她还把碗扔到张阿姨脚边,碎瓷片把张阿姨的小腿给割了。其实,张阿姨只给了2800元是有原因的。 
上个月她得了阑尾炎,没钱做手术,所以请假去医院挂盐水消炎。但她休了一天半的假,老板从她身上扣了一些钱。但春华对此并不在意:“你怎么病了?你不是说恶有恶报吗?你家怎么还没受到报应?我为这个家庭生了两个孩子,承受了极大的痛苦。你根本不关心我。 厂里的一位同事对张阿姨说:“小梅,你媳妇真的不是省油的等。你真的不需要为她承受那么多痛苦。毕竟,你儿子才是罪魁祸首。他这么大了,他有两个孩子,但他没有任何责任感,不知道整天在做什么。我听说他把车都卖了,听我说,如果你想过上好日子,你可以打电话给你儿子吴征,让他找个稳定的工厂,这样他一个月可以挣2000到3000元。如果你让他这样下去,你会被折磨至死。” 张阿姨擦干眼泪,喃喃地说:“我儿子在外面做生意。他不想回来。张阿姨决定再为儿子忍受一次,但春华的敌意在加深。她瞧不起张阿姨。张阿姨一天三餐不能在餐桌上吃,她只能吃素食而不能吃肉。中午这顿饭张阿姨也只能在工厂吃。吃完饭,她又会回到家里给儿媳做饭。 
起初,工厂安排了午餐,但由于一上午都很累,工人们通常吃得很多。每次张阿姨回到工厂,食堂里就没有汤了。有时同事心疼她,帮她留下来,但不多,所以张阿姨经常觉得饿。晚上,张阿姨还要喂两个孙子吃饭。当她喂他们吃肉时,孙子只是嚼了嚼然后吐了出来。张阿姨一看,就舍不得肉丢了。这时,春华去上了厕所,她把孙子吐出来的肉吃进了嘴里。 不料,春华终究还是看到了这一幕。她指责张阿姨是一个贪吃的老太婆,没有人性地从孙子嘴里抢食物。 张阿姨气愤地喊道,迅速辩解道:“我没有抢他的肉。是孩子不吃,想吐出来。我不能浪费它,所以我吃了它。” 春华不相信,冷笑道:“我亲眼看到的。你觉得你还能骗我吗?你抢了孩子的肉,还想骗我?如果我不给你肉,你会报复我,拿走我儿子的肉,不是吗?你抢你孙子的肉,我的孩子真是可怜。怪不得你吃得这么久。看来你不知道偷偷偷吃了多少食物!” 
张阿姨听了挖苦和辱骂的声音。她焦虑、羞愧,气的几乎昏倒了。春华咒骂着,带着两个孩子去洗澡。然后她愤怒地关上门。张阿姨一个人在外面。她想得越多,就越感到悲伤和痛苦。她忍不住站了起来,走到放了农药的房间。 第二天,春华发现张阿姨去世了。她吓得尖叫起来,哭着跑了出去。 村里每个人都说张阿姨是被春华逼死的。直到葬礼结束,张阿姨的儿子吴征才出现。 吴征回来时,春华和他离婚了。春花带着孩子回家,但她带了两个孩子。她再婚不容易。除了名声不好,她还呆在家里一个人过着悲惨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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