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后没结婚46000元彩礼应不应该退回 看法院怎么判,相亲见面干了她 |
发布时间:2022-07-09 14:59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情感大师 |
定亲 后没结婚46000元彩礼应不该 该退回 看法院怎么判 定亲 时婚约款及“打发”钱是一项很普遍的民俗,然则 ,如果定亲 后解除婚约,礼金和“打发”钱是否应当退还?近日,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婚约家当 纠纷案,被告孙某须返还原告易某婚约家当 金项链、金手镯、金耳环 、金戒指及白金戒指,或者返还购买 “五金”款460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原、被告经媒人介绍相识并建立爱情关系,2018年双方按习俗举行了定亲 仪式,原告赠送给被告金项链、金手镯、金耳环 、金戒指及白金戒指,价值46000元。原告同时给被告“打发”10000元,“打发”被告亲友6800元。定亲 后,原、被告未在一起配合 生活。
法院认为,本案为婚约家当 纠纷,定亲 及给付彩礼是我国的民间婚俗,彩礼是男女双方以将来结婚为目的而为的给付,从司法 性质上是一种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行为。定亲 时原告向被告赠与的“五金”金额较大,原告的赠与行为实际上是以结婚为目的,现在目的已经不克不及 达到 ,原告可以向被告要求返还“五金”。原、被告定亲 时,原告对被告亲友“打发”是原告对被告亲友的赠与行为,属于人情开支,同时被告并未收到此款,对原告要求被告返还此款的诉讼哀求法院不予支持。定亲 时原告给被告的“打发”及定亲 后给原告的红包、微信转账等开支,因为原、被告已经定亲 ,原告对被告的赠与是维系恋爱的情感 联络,故对原告要求被告返还定亲 “打发”10000元及定亲 后的赠与9000余元的诉讼哀求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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