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是老板看着我整天无所事事,觉得给我2000块钱很可惜。所以他把我送到他哥哥的公司。有趣的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会改变公司。我还是要继续在以前老板的公司工作,打两份工,工资不变。
与之前的制造公司不同,新公司从事的是投资业务,我被指派去讨债。每次在烈日下,40多度的高温下,在闹市区办理送单手续,又一次被这家新公司无视,又来了一个打杂的,除了一个人。
就是这个人发现了我的工作能力,发现我在短短的三个月内,就追回了这家公司五年多未还的债务。就是这个人把我引上了金融之路。未来,2011年,我和他一起离开了这家公司,加入了一家大公司,完成了从普通员工到公司副总裁一年半的神话,不过这是后话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