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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老婆太骚包,就该服侍别人!”(5)

发布时间:2019-10-17 11:50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我不明白,当兄弟的,有点能耐了,不很好吗?谁不希望亲人过得好?为什么我们过上了城里人的生活,也住到省城去了,嫂子就各种不满呢?

  妻子说,这很好理解啊。我们穷的时候,嫂子同情并给予施舍,以此彰显她在家族里的地位。我们的经济条件超过她以后,她心理上不平衡了,我们对她的好,对亲人的爱,刺激到她了呗。

  和妻子商量以后,我们没有将父母接到省城。虽然我和我哥没住同一小区,但也相隔不远,一站路就能到。父母到了省城,难免要经常去大哥家,嫂子那么敏感,谁知道她会做一些什么,引发家庭矛盾呢?

  不到半年,我就出了事儿。

  今年5月初,我接到法院的传票,我以前就职的公司起诉了我。指控我盗用资源为自己谋利,并获得法律支持。

  我万万没想到,我做事谨慎,竟然会吃官司。

  而最让我不服的是,我竟然输了,赔了100万。原告同意接受赔偿后不再追究我的其他责任。我的律师说,这个判决,算是轻的。因为,我的公司很快立足并发展起来,我确实利用了东家的资源。我完全忽略了当初入职时签的合同上注明的条款中含有“离职后不得在从事相关职业中使用本公司资源”这一条。

  职场中,有多少人离职后会遵守这个规定?又有多少公司会在这方面较真?我知道,我以前供职的公司是嫂子的闺蜜开的,嫂子一定是不想让我发财,想砍断的我财路。

  我的律师告诉我,如果能找到证据证实我利用原公司的资源和原公司并未签长期合作协议,那就有胜算的可能。

  妻子要上诉,我考虑再三,决定放弃。要我去找这样的证据,用时下流行的话说,太难了。

  嫂子看到我从高处跌落后,她应该是如愿以偿了吧。

  公司本来就是合伙的,追究下来,主要责任是我,合伙人不肯和我共同承担责任,我只有让掉股份,赔了那1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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