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兰让他暖心的那句话,没有让他停留下来,而是更激发了他上山找野味的决心。
晓林村前面那一片广袤的山,可能会有毒蛇,也或许会有猛兽,但这傻呵呵的妹子就是有一股傻劲,为了给他不该爱的男人改善一下生活,他便要冒着生命危险去山里,凭着那特制的木制玩意去上山逮野兔,他真是傻得漂亮,村里人可没人会做这种的事。
兰兰没想到的是那傻大姐竟会真拿着那破玩具弓箭上山打猎,她愧疚没有责怪她。
可当她抱着儿子追上去的之后,面对着一片广袤的大山,她望而却步,她唯有为他祈祷了。
兰兰没有回来,而是抱着儿子走进了社公庙。
她点上香,在社公公面前为他叔叔祈祷,祝他平安回家。
要不是他叔叔几次三番,偷看她的脑袋惹她吵架,她必定要拦着他做这种的傻事。
兰兰的内心,打开了话茬,吃什么野兔,谁要吃野兔,你问过我吗?你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如何向你儿子王二庆交待,谁又来像你一样照顾我们俩人一样照顾我们……
想到这,兰兰泪如雨下。
一个人当你每天看见他的时侯,你会认为没什么,甚至会烦他老是眯眯地看到自己,可是当他身处困境的之后,你才会为他担惊受怕。
此时在兰兰的心中,她终于分不清,是把张富贵当成了哥哥,还是变成了父亲,总之,她怕他有事,怕他自此一去不回。
兰兰左等右等,不见张富贵回来,以往都是张富贵在地里做完活又洗掉泥巴开始烹饪做饭,而服装也被张富贵以“你在……做……月……子”为由全抢了去,他一个女人把所有的衣物拿到井边去洗了,就连兰兰的衣服,他叔叔也不放过,每每弄得兰兰又羞又感激。
但是现在的中午,要兰兰自己做了,因为他叔叔上山还没回家,生死未卜。她不是懒不想做,而是她做了也只不过是她一个人吃而已,做这些饭有哪些意思?
兰兰胡乱了洗了几下菜,又把菜胡乱地放到了大锅里,在灶前随意地添了几把柴火。
灶里面冒出的白烟把她的双眼熏得发抖,泪水直流,她走出房间,外面早已没有了烟雾,但她的眼泪却如决了堤通常,一发不可收拾,她这是在为谁而流泪?
兰兰随便吃了点吃饭,她也不清楚自己吃了点什么,只认为这样长时间没下过厨,自己炒的菜已经不叫菜了,糊的糊,生的生,咸的太咸,淡的太淡。
这跟张富贵每天精心烹制的菜肴相比,那真是天壤之别,想他的菜,便自然而然地想起了他这个人。他的帽子没有一件好的,不是旧的发黄,就是破的补了一块又一块,可怜啊,他身边没有一个男人,也没有一儿半女,而他这样年轻就或许已葬身山中……想到这,兰兰不禁泪水再次泛滥,模糊了她的视线。
“这炒的是哪个菜”兰兰说着,把碗和餐具扔在桌上,走了。
但很快又回过头来,哦,碗和餐具还没洗呢……不用了,不是有他叔叔吗?……可是他叔叔还没回家。
该死,又想起了他叔叔,兰兰拍了拍她有点晕的头,怎么一天天脑子里都是他叔叔?
可不是?看见院子中的柴,就想到他叔叔在那挥汗如雨地劈柴,看到那井,就如同他叔叔在专心洗她的帽子,看到那旁边挂的那黄鼠狼的皮,就如同看见他叔叔在傻笑着,在那宰黄鼠儿狼。
到处都是张富贵的影子,让兰兰头痛不已,她不知道她这是如何了。
他也是一个疯子,一个色狼而已,有哪个值得她这么怀念的?
她跑进了她自己的外边,企图在脑海中将张富贵的形象抹去。
她看到这屋门,又似乎看到了他叔叔傻呵呵地端着饭菜朝她走来。
然而把屋门也关了,这样总看不到你了吧。
但床头上的摇鼓,又让她回忆他那躲在房间下偷看了她的身体然后,把这个塞给了她。
她一气之下,把摇鼓也扔到了床底下。
但当她低头看一下自己的之后,却看到自己头上穿着的裙子竟只是他叔叔给买的。
她头痛得历害,赶紧将自己的袜子全脱掉。
但是当她发现自己那对胸前之物的之后,这里也曾被他咬过,难道这个东西也要切掉?
兰兰已经找不到忘记他的办法,她止不住地想他,她阻止不了自己思念他。
她已经接受了这个事实,在一个月的相处以来,在不知不觉中,她终于对这个傻呵呵又结巴,而且其貌不扬的大爷动了感情。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在张富贵无微不至、舍己为人的关爱下,她兰兰举手投降了,而她投降地很苦恼,一边是自己曾经情深似海的妻子,一边是对自己关怀备至的妻子他哥,一边是旧情难却,另一边则是新欢难拒,她该如何办?
兰兰放弃了不去想他叔叔,而是坐在那,想着他的好,想着他的坏,又想着他的点点滴滴,她的头然后不再痛了。
她抚摸着自己一丝不挂的身体,她自言自语道“大哥,你不是偏爱看吗?即使你平安回家,我就叫你看个够”
现在很艰难,等待一个人回来的三天更艰难,兰兰左等右等,可是日落西山、天渐渐变黑了,他而是没有回家,兰兰心里担心了出来,她不是怕这夜晚,而是怕这黑夜里一直没有他叔叔的讯息……
王二庆的妻子兰兰在等着儿子他叔叔张富贵。
天色越来越晚,孩子早已睡了,兰兰急得在院子里团团转,她院门也没完,走廊上的灯也亮着,使得灯光可以直接照到院门外,照亮大伯回家的路。
兰兰等得心焦,她心中在说,这个傻大姐,还真的傻不拉几地去上山打猎了,这要是出了哪些事,可怎么是好。
一分1秒地过去了,张富贵还没有回家的动静,兰兰急得直接站到了大门口。
只要有路人路过,她就拿起手电筒照一下。
然而每当她都伤心了。
此时来了一个黑影,夜色中,看得出他穿一身粗布衣服,肯定是他叔叔,她开心地手电筒都忘了开,她跑了过去挽他,“大哥,你已经回家了”,她扶着他的手。
“嗯?你是?”
声音不对,兰兰赶紧打开手电筒,一看,这不是方老汉吗?晕,她竟然认错人了,叫了一个大叔叫哥哥。
“方叔啊,是你啊,我犯错人了,以为是父母他叔叔”
“哦,看样子,你和你叔叔挺亲的,还回来相扶”
“瞧你说的,这不以为他生病了吗?”兰兰被他说的害羞,她赶紧掩饰
“我走路的样子像生病吗?”
“是,你走的有点不太稳”
“胡说八道,虽然我年龄不小,可我的步子稳如泰山”方老汉大声道
兰兰的谎言无法自圆其说“哦,可能天黑我看错了,方叔你慢走,我给您照一下路”
“好的,这小孩心地不错”老爷子咳了两声,背着手走了。
兰兰失望极了,等了老半天不见他叔叔来,好不容易来一个,结果还认错了人,差点把她对她儿子大伯的暧昧关系自己公开了下来,好险,兰兰也惊了一身冷汗。
哎,这哥们,怎么还不出来呀,不会真出哪些事了吧?兰兰心急如焚,她的脚跺了出来,急促不安。
此时来了个黑影,他一瘸一拐地走着,身上还背着一包东西,怎么看上去像个要饭的呀,应该不是他叔叔,但她还是打开手电筒一照,看看究竟是谁。
这不照还好,一照他就倒了,咦,怎么回事,怎么会一照就倒了呢?
这就奇了怪了,兰兰本来不想理他,但想想要是这人必须救助,自己置之不理,说只是去吧!佛家有云,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想到这,兰兰打开了手电筒,往他头上一照,却见这身打满了补丁的麻布衣服很面熟,不会是他老爸吧。
兰兰大惊,她赶快把他的头侧过来,手电筒一照,天,果然是他老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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